通知公告

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2023年度)

时间:2023.05.31 来源:海岸带中心 字号

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为依托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参与共建。实验室聚焦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海洋强国建设重大问题,突出海岸带多学科交叉融合,以集成创新海岸带调查监测技术、揭示陆海相互作用下的海岸带演变规律、支撑海岸带综合管理为使命,以推动陆海统筹、实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海岸带系统、交叉、新兴科学领域的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为自然资源部行使“两统一”职责和加快开展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支撑和决策支撑。

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研究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根据《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主要资助方向

2023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将紧扣实验室“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综合管理”的研究特点,围绕实验室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重点资助研究方向“海岸带地质灾害机理与防治修复”,具体资助方向为: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预警防控关键技术、海陆交互带地下水驱动机制及其环境效应。


二、资助类别

根据资助强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基金、青年基金两类:

重点基金:每课题资助5-10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为1项;面向领域内高水平研究学者设立,应对实验室学术方向拓展、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做出重要贡献。对获得重点基金的学者,实验室将为其颁发“汇海学者”证书。

青年基金:每课题资助2-4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为1项。面向领域内青年学者设立,有望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对获得青年基金的学者,实验室将为其颁发“汇海青年学者”证书。

项目实行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申请条件

重点基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基金课题申请须附实验室固定人员推荐信。

青年基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四、项目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填写《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本年度申请课题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书,将封面页、参加人员签名页、加盖公章和申请人签名页、实验室固定人员推荐信(若需)的扫描件随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

2.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撑”的原则,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9月底之前公布并通知申请者。

3.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填写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4.获得资助的申请者自动成为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五、开放基金项目成果与署名

1.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自然资源部海岸带科学与综合管理重点实验室”(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Coastal Science and Integrated Management,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以及资助项目编号并位列前二,且应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

2.发表SCI/SSCI/CSSCI/EI/中文核心收录论文,重点基金不少于2篇,青年基金不少于1篇。

3.鼓励申请者及单位匹配资金。

4.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的要求,按期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莹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

邮  编:266061

电  话:18561755193                    

邮  箱:cosim@fio.org.cn                

网  址:

附件:海岸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x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